论明清时期福建地区民间法对林木的保护
日期:2014.01.01 点击数:6
【类型】学位论文
【作者】刘巧兴
【摘要】明清时期在福建各地无论是官方朝廷还是民间社会,对植树造林和禁伐护林都表现出很大的热情,并进行了相应的制度层面建设。尽管官方律法有所涉及,但基于护林禁伐的意识早已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,以宗族和村落为代表的乡族组织自主的形成护林的民间法,首先选择非官方的民间方式约束盗砍盗伐行为。大部分民众能够自觉遵守族训家规和乡规民约,因而福建广大民众聚居地区呈现并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。 br 明清时期,不仅在福建地区,我国其它地方比如安徽徽州地区、广东梅州地区、江西赣南地区等也有类似的民间场景。为什么福建地区会出现完善的民间
【学位名称】博士
【学位授予单位】西南政法大学
【学位年度】2014
【导师姓名】张培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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